新标准要求:江苏检测单位采购检测仪器需注意13个事项!

   2023-12-18 小编100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删除!联系电话:400-901-5099
核心提示:通过对8月份要实施的 《DB32/T 4303-202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修订)》标准研究分析,发现该标准规定江苏省检测单位在

通过对8月份要实施的 《DB32/T 4303-202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修订)》标准研究分析,发现该标准规定江苏省检测单位在采购检测仪器设备问题上需要注意以下13个事项。



1、检测机构应正确配备与承担检测项目相对应的检测设备且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混凝土(含芯样)抗压、砂浆抗压、墙体材料抗压、水泥抗压、水泥抗折、钢筋及其连接件拉伸等力学性能检测中的力值及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的检测设备应符合《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DB32/T4166的要求。


3、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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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测机构应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制定年度量值溯源计划,仪器设备应按规定溯源至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测机构应保留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并贴有相应的状态标识。检定或校准前应核查检定或校准单位的能力。当发生下列情形时,应重新检定或校准并获得满意结果后方可使用:


A、仪器经重新安装:


B、仪器经改造:


C、仪器使用异常时:


D、仪器过载后:


E、仪器重新启用:


F、仪器经损坏修复后等。


5、仪器设备的状态标识可分为“合格”、“准用”和“停用”三种,分别以“绿”“黄”“红”三种颜色表示。


6、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停止使用或隔离该设备,并贴停用标签,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仪器设备能正常工作为止。


7、检测机构应根据设备的稳定性和使用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应确定期间核查的方法与周期,并保存记录。


8、在操作仪器设备前,应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标识,并进行开机运行状态检查,发现异常,应停止检测工作。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操作应做记录。


9、确认不满足检测要求的、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测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检查、追溯、评估由此造成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10、检测机构应采取专门的措施确保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处于受控状态,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


11、检测机构应制定年度的检测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和记录。


12、检测机构应对仪器设备进行唯一性编号。


13、仪器设备应统一建档管理,主要仪器设备应一机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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